成都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市按照国家、四川省的战略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将成都建设成创新载体多元、创新主体活跃、创新能力突出、创新人才集聚、创新环境优越的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引领带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为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重要支撑。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