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第四章 科技创新能力第二十六条有效本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对推动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支撑作用,组织实施技术攻关项目,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