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