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设立矿山安全监督机构,选任监督员。监督员由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发给证书。安全监督工作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设立的矿山安全监督员,由州、市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发给证书。安全监督工作费用,在矿山企业上缴的管理费和税后利润中列支。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