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支持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以及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对养老服务管理、护理人员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技术水平。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