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统筹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资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促进医养结合,推动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为老年人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其纳入定点范围。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