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违反就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政策支持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