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三至十二个月的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对低收入家庭未能继续升学且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免费预备制培训。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