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公开服务制度,统一服务流程,按照国家制定的服务规范和标准,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