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同级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确保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顺利开展。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