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推广措施。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根据农业技术推广规划或者年度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经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推广评价工作。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