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与同级总工会、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应的产业工会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听取工会的意见,研究解决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与同级工会及企业方面的代表应当共同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定期召开协商会议,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