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燃气规划与燃气工程建设第九条有效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其安全等设施依法报经有关部门验收。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文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