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第二章 推广应用第九条有效秸秆资源丰富的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有计划地示范推广秸秆气化、固化等技术。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