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四条有效山洪易发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自然资源、水利、林业、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工矿企业制定防治山洪的规划和紧急避灾预案。洞庭湖区以及其他易涝易渍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利、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制定除涝治渍规划。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