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封山育林育草、退耕还林还草,保护和扩大流域林草植被,涵养水源,加强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以及从事山区开发等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并负责治理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