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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七条

有效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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