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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六条

有效

国家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20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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