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效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对燃香、燃烛等行为进行管理和规范,不得在殿堂内设置开放式燃香、燃烛点。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2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