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淳安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力度推进现代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发展,实施农产品溯源机制和质量标识制度,推进农业和文化、旅游融合,支持集约化绿色农林生产模式发展。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