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二节 业主委员会第三十六条已修改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共有收入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行经费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建立账簿。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收支原始凭证以及相关会计资料。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