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历史街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街区的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历史街区内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