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和有移民工作任务的设区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移民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库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督促移民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逐步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