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规定定期组织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发现问题的,督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及时整改。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