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相应的建设、运营补贴。对为偏远海岛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和组织给予政策扶持。补贴和扶持的具体办法,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