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昆仑关,是指以国务院核定公布的昆仑关战役旧址为核心,由昆仑山、抵宝山、之堪山、大象山、草帽山等山体围合而成的区域,以及国防教育基地、旅游配套服务区,总面积112.66公顷。其中,昆仑关战役旧址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为重点保护区,其余为一般保护区。

昆仑关外设保护控制区,由公秀山、罗伞山、石牛岭、人形山、石人山等山体围合而成,面积1477.34公顷。

昆仑关分区保护的具体范围见附图。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