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居民委员会议事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认真听取居民意见,充分发扬民主,不得强迫命令。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2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