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雄安新区应当推进海关通关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