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