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有效持卡人与发卡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收单行、特约商户等当事人之间因订立银行卡合同、使用银行卡等产生的民事纠纷,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银行卡民事纠纷,包括借记卡纠纷和信用卡纠纷。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5月2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