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邮件、快件收寄和运递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