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章 管辖第七条有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入境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