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二条

有效

人民法院可以与未成年犯管教所等服刑场所建立联系,了解未成年罪犯的改造情况,协助做好帮教、改造工作,并可以对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考察。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