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第四节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第五百二十二条有效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和附带民事裁判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五百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