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章 涉外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刑事司法协助/第一节 涉外刑事案件的审理第四百七十五条有效本解释所称的涉外刑事案件是指:(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或者我国公民对外国、外国人犯罪的案件;(二)符合刑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我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案件;(三)符合刑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外国人犯罪的案件;(四)符合刑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百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