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九章 审判监督程序第四百五十六条有效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听取当事人和原办案单位的意见,也可以对原判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和新的证据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进行听证。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百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