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六章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特殊假释的核准第四百二十一条有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罪犯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的报告、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假释裁定书各五份,以及全部案卷。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百二十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