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章 第二审程序第四百一十一条有效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依照本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裁定准许撤回自诉的,应当撤销第一审判决、裁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百一十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