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章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三百二十七条有效自诉案件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参照适用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百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