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五节 评议案件与宣告判决第三百零四条有效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宣告判决结果时,法庭内全体人员应当起立。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到庭的,不影响宣判的进行。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百零三条回到全文第三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