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第四节 法庭辩论与最后陈述第二百八十二条有效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并说明理由;建议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一般应当附有调查评估报告,或者附有委托调查函。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量刑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百八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