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三节 宣布开庭与法庭调查第二百四十四条有效经审判长准许,控辩双方可以向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问。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百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