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三节 宣布开庭与法庭调查第二百四十一条有效在审判长主持下,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百四十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