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章 强制措施第一百七十三条有效对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检察院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建议后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一百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