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章 管辖第十六条有效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应当向下级人民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