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六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向财政部门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