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二章 保障散居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第十九条有效散居少数民族公民受到民族侮辱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有向国家机关控告和申诉的权利。有关国家机关对散居少数民族公民的控告和申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