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政府信息资源应当向社会公开,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有关单位应当在信息发生或者变更后20日内在政府公共信息网上发布,供单位和个人无偿查询。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