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