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第八章 监察官的职业保障第六十五条有效对监察官的政务处分、处分或者人事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